關于進一步強調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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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和市場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 我市已進入盛夏高溫時節,為進步加強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建筑施工人員中署和各類職業衛生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根據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人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現要求如下: 、嚴格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作業單位要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規定,在氣溫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署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認真落實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的發放工作 依據《關于我省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皖人社發【2011】34號),以不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同時用人單位要做好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發放工作,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三、做好防暑降溫技能的宣傳教育 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署和中署急救的技能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的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 各縣(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各監督機構,要加大建筑施工現場督查力度,凡違反規定要依法嚴肅查處。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7月3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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